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雅思学校易制毒制爆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

作者:教务处  最后更新时间:2022-05-31  发布者:ysjwc  来源:吉首市雅思实验学校  点击量:990

1、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》(第445号)精神,为了加强易制毒制爆化学品管理,规范易制毒制爆化学品的生产、经营、购买、运输和进口、出口行为,防止易制毒制爆化学品被用于制造毒品,维护经济和社会秩序,制定本条例。

 

2、易制毒制爆化学品的产品包装和存储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(含学名和通用名)、化学分子式和成分,仓储设施和污染物处理设施需符合国家指定要求标准。

 

4、盛装易制毒制爆化学品的容器,使用前后,必须进行检查,消险隐患,防止火灾、爆炸、中毒等事故发生。

 

5、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易制毒制爆化学品,如废水、废气、废渣等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处理,符合相关规定后方可排放,凡能互相互起化学反应成新的危害的废物不能混在一起排放。  

 

6、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、经营、购买、转让、运输易制毒制爆化学品。

 

7、依法登记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信息,定期对易制毒制爆化学品登记台账对使用情况严格如实记录、如实登记、如实备案、如实核实。

 

8、易制毒制爆化学品丢失、被盗、被抢的,应当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,并同时报告当地的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药品监督管理的部门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、商务主管部门或者卫生主管部门。

 

9、企业法定代表人、管理人员具有易制毒化学品的有关知识,无毒品犯罪记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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